国家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信息
(2015年5月29日)
1、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正式
2014年11月27日,国家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建堂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听取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有关准备情况的汇报,研究农业普查准备工作。
会议指出,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是2015年至2017年统计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门安排听取汇报,全局各相关部门要以此为起点,正式启动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各项工作。
会议强调,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准备工作的关键是研究制定普查方案。方案的制定过程,既是深入调查研究的过程,也是总结经验教训的过程,更是广泛征求意见的过程。
会议对认真做好农业普查准备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到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重要性。当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农村改革与发展进入了新阶段,“三农”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对详实、全面、准确的统计数据提出更加迫切的新需求。同时,要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艰巨性。突出体现在:与其他普查相比,农业普查对象规模更庞大、指标更繁杂、数据更多;广大农村地区交通不便,入户调查成本较高;农民文化程度普遍不高,调查配合度较低。另外,“三农”工作的许多指标与地方政府的业绩挂钩,普查取得真实数据难度更大。
二是要充分借鉴其他普查和历次农业普查的经验教训。要认真总结已开展的6次全国人口普查、3次全国经济普查和2次全国农业普查的经验教训,积极借鉴成功经验,吸取教训,把各类普查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推动普查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创新中前进。要充分利用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软件平台和硬件设备,进一步推进普查工作的规范统一、创新发展。
三是要集中精力、集思广益。要紧紧围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部署,紧扣“三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着力研究普查内容和普查方式这两个最核心的要素,按照“三农普是个筐,各方数据往里装”的思路,在2015年3月底,提出内容完整,充分采用现代信息技术,综合运用全面调查、抽样调查、行政记录等多种普查方式的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初步方案,并在广泛征求“三农”工作相关部门、专家学者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于2015年5月底提请局常务会议审议,2015年6月报请国务院审批。
四是坚持试点先行、有序推进。普查方案报批后,要精心组织编写试点工作手册,及时开展试点,全面检验普查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不断改进完善,直至全面组织实施。
会议研究决定:一是请张为民同志牵头,进一步细化路线图、时间表,积极推进准备工作稳妥有序开展;二是请农村司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根据会议意见,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2、全国统计工作会议要求全力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准备工作
2014年12月25日,国家统计局马建堂局长主持召开全国统计工作会议,会议提出将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作为2015年全国统计系统重点工作,立即全面启动各项准备工作。
会议指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是我国进入新常态后一次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也是统计部门明后两年一项重大任务。会议强调:要充分借鉴历次普查经验,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在充分试点基础上,研究提出涵盖全面、重点突出、设计科学、手段先进、充分反映“三农”基本情况特别是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普查方案。同时,要切实做好国家级和省级普查机构组建、落实普查经费和物资需求等工作。
3、国家统计局召开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部门座谈会
2014年12月9日,国家统计局召开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部门座谈会。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了解部门对普查的需求,研讨农业普查的内容和组织方式。国家统计局农村司司长宋跃征同志主持会议。
会上,宋跃征司长介绍了第三次农业普查的有关情况,深入分析了开展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难度,讲解了第三次农业普查方案的设计框架和设想。宋跃征指出:第三次农业普查是在中央连发11个中央一号文件,“三农”发展、农村改革进入新阶段,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背景下开展的,搞好第三次农业普查,查清“三农”新家底,对党和政府正确指导“三农”工作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需求。宋跃征强调:当前最重要的一个工作是完成农业普查方案的顶层设计,要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普查内容和普查方法,为农业普查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各部门与会同志充分肯定了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重要性,重点围绕如何把农业普查组织好,农业普查“查什么”和“怎么查”等进行了广泛深入地探讨,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提出了各自的需求,对普查方案设计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希望国家统计局充分梳理和吸收各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普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尽快研究制定出一套科学可行易操作的农业普查方案。
来自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政策研究室、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务院扶贫办、国务院研究室,以及国家统计局的相关人员约30多人参加了会议。
4、国家统计局农村司安排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设计前期调研工作
国家统计局农村司2015年1月8日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发出《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设计前期调研的通知 》。
根据全国统计工作会议精神,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作为2015年重点工作全面启动,国家统计局已经着手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设计工作。科学且具有较强操作性的普查方案是普查取得成功的关键,需要集全国统计工作者的智慧与力量才能实现。为保证普查方案设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农村司研究拟定了《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设计前期调研提纲》,要求各地近期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开展调研,对提纲中提到的问题提出明确的解决办法,将调研情况形成报告于1月2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农村司农业普查方案设计工作组,并携带10份到即将召开的农村统计工作会议上交流讨论。
5、国家统计局办公室正式组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筹备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根据国家普查项目周期安排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我国应于2016年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按照国家统计局党组的部署,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已经正式启动,前期准备工作陆续展开。2015年2月3日,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发出国统办农村字〔2015〕6号文件,正式组建国家统计局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筹备领导小组、筹备办公室及各工作组,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全面做好预算安排、业务调研、机构和人员筹划等准备工作。
6、张为民副局长要求积极行动起来全面推进农业普查各项准备工作
2015年3月18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座谈会在京召开,会议听取了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前期准备工作情况汇报,研讨了农业普查方案(草案),研究部署了下一阶段主要工作。国家统计局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筹备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副局长张为民主持会议并讲话。
全国农业普查筹备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张淑英向会议作了农业普查前期准备工作和普查方案设计情况的汇报。
会议对农业普查方案(草案)和农业普查工作进行了认真讨论,代表们对普查工作的组织、普查内容、普查方法、数据采集与处理和经费保障等方面深入交换了意见,并结合历次普查的经验和教训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
在听取代表们的发言后,张为民指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是今年全国统计系统的重点工作,希望全国统计系统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起来,全面推进农业普查各项准备工作,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为实现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贡献。张为民对做好2015年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抓紧组建普查筹备机构。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任务重,工作难度大,各级统计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全国统一的工作部署,全面有序推进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各项准备工作。要把农业普查工作提上议事日程,抓紧建立普查筹备机构,选调组织协调能力强、业务精、作风硬的业务骨干参加普查工作,确保农业普查工作大事有人管,具体工作有人抓。
二要抓紧落实普查经费。普查经费的落实是农业普查准备工作的重点,也是难点,普查经费落实的好坏,将直接关系到今后普查工作开展和数据的质量。各项经费需求按国家预算制度的要求较早地提出申请,因此,各地根据普查工作需要,及早做好省级农业普查经费预算编制工作和申请,落实地方负担的普查经费和设备购置经费。
三要加强局、队协调,共同推进普查工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组织总体上以统计局为主,调查总队配合参与,局队要分工协作,共同推进普查工作顺利开展。三农普由统计局牵头,负责协调组建机构、筹措经费、拟定工作规划、组织现场调查、数据处理、数据发布等各项工作。总队负责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遥感测量和事后质量抽样,同样也是普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普查办要在经费等工作条件方面给予保障。这次普查要充分发挥国家统计局各级调查队的作用,各地区领导小组成员中必须要有国家统计局驻当地调查队的同志参加。各级调查队的同志要积极配合做好农业普查的相关工作。
四要继续做好数据采集方式调研。由于农业普查对象规模庞大、指标较多,入户调查成本较高,普查员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加上广大农村地区交通通讯条件不一,全国如何采用统一数据采集方式要实事求是的深入调研论证。希望各地结合实际,深入一线调研,就本地在农业普查数据采集中如何使用PDA,如何离线录入网上直报方式等提出意见,及早上报国家。
五要积极做好各项试点。农业普查方案初步成型后,将根据需要,开展普查专项试点和综合试点,包括遥感应用试点、PDA应用试点等。国家选定的试点地区要积极配合,全面完成试点工作。
来自北京、河北、山西、黑龙江、江苏、浙江、江西、河南、广东、四川、陕西、甘肃等省(市)统计局分管农业统计的局领导,国家统计局浙江、福建、河南、湖北、广东、四川调查总队分管农业调查的总队领导,以及国家统计局设管司、住户办、财务司、数管中心和农村司等单位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7、国家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筹备办公室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
2015年3月30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筹备办公室第一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听取了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前期准备工作情况汇报,研讨了农业普查方案(草案),部署了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国家统计局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筹备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副局长张为民同志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全国农业普查筹备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张淑英向会议作了农业普查前期准备工作和普查方案设计情况的汇报。张淑英指出:自2014年11月27日局党组听取三农普有关情况汇报以后,正式全面启动了三农普准备工作。三农普筹备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党组要求,以制定农业普查方案为主线,紧紧抓住普查内容和普查方式这两个最核心问题开展各项工作,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和总结历次普查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了三农普方案(初稿)。张淑英从五个方面详细介绍了普查方案设计有关情况,一是普查思路和原则;二是普查内容(查什么);三是普查方式(怎么查),包括普查的对象、普查时间、数据采集方式,以及应用遥感测量查清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等;四是普查组织方式;五是数据处理模式。会上,张淑英还就普查经费投入、普查预计产出成果,以及2015年普查工作安排等作了汇报。
会议对农业普查方案(初稿)和农业普查工作进行了认真讨论,大家对普查组织、普查内容、普查方法,以及经费保障等内容深入交换了意见,并对普查方案设计提出了许多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张为民对会议进行了总结,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抓紧时间对方案进行再研究,农普方案组要进一步梳理和吸收大家意见,尽快修改完善普查方案;二是要召开有关单位参加的碰头会,进一步研究经费和数据采集处理方式等具体事项;三是要加强协调,相互配合,发挥合力,全力做好农业普查各项准备工作。
国家统计局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筹备领导小组副组长鲜祖德、局办公室、政法司、设管司、综合司、核算司、农村司、住户办、财务司、数管中心、教育中心、信息报社、出版社等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筹备办公室有关成员参加了会议。
8、国家统计局召开局常务会审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
2015年4月15日下午,马建堂局长主持召开国家统计局2015年第8次常务会议。
会议听取了农村司关于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设计等工作的汇报,充分肯定农村司前期所做的大量准备工作。
会议指出,农业普查是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做好“三农”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搞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对查清我国“三农”新家底,掌握农村土地流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为党和政府正确指导“三农”工作,研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政策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搞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重点是把准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科学确定普查内容(查什么),核心是处理好两个关系,即:处理好满足需要与保持相对精简的关系;处理好第三次农业普查与常规统计调查的关系,要做到与常规调查不冲突、为常规调查打基础。二是合理确定普查方式(怎么查),在坚持信息化发展方向的同时,适当考虑农村的地域差异和实际情况,核心是坚持两个原则:对农村住户的调查,原则上使用移动智能终端采集数据;对乡村的调查,原则上采取联网直报方式。三是注重各项普查的继承与发展。要认真吸收历次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和农业普查的成功经验,充分利用好三经普的软件平台和电子地图等设备与技术。
会议经过研究,议定以下事项:
一、原则通过《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草案)》、工作思路、技术方案及工作时间安排。请农村司会同各相关单位,倒排时间,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限,责任到人。
二、原则通过《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代拟稿)》。请农村司会同办公室、政法司,根据会议审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上报国务院。
9、国家统计局农村司正式通知启动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专项试点工作
2015年5月5日,国家统计局农村司徐志全巡视员正式通知四川,国家统计局选择6个省市区于6月至7月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专项试点工作,主要任务是检验、测试普查方案、普查表、普查方法和PDA的可行性。6月10日国家组织试点培训,6月20日至7月10日,省、市、县组织完成试点工作,7月20日前省级完成试点工作总结,提交试点工作报告、业务技术报告、问题清单和建议。7月下旬国家统计局召开专项试点工作总结会议。
10、国家统计局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筹备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一、筹备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马建堂
副组长:张为民(常务) 郑京平 鲜祖德 宋跃征
成 员:曾玉平 徐晓海 刘富江 盛来运 程子林 张淑英 王萍萍
张仲梁 胡 帆 夏荣坡 钟守洋 叶植材
二、筹备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 任:张为民
副主任:张淑英(常务)
成 员:翟 艳 郭国云 徐荣华 刘国宁 张冬佑 徐志全
张 毅 刘晓东 于绪宝 丘京南 赵 莉 徐 辉
综合协调组:负责农业普查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如文件起草,会议安排,文件管理,简报编发,预算编制,工作进度安排、国际合作联系等。
组 长:徐志全(农村司巡视员)
副组长:翟 艳(办公室巡视员)
刘国宁(综合司副司长)
刘晓东(财务司副司长)
成 员:潘晋英(办公室资产管理处处长)
伍 茜(财务司预算处副处长)
王 琦(数管中心软件开发处处长)
柏先红(农村司区域与行业处调研员)
徐海霞(农村司区域与行业处副处长)
方案设计组:设计普查方案和普查表,编写普查手册和普查员培训教材,协调制定普查中涉及的统计标准。
组 长: 张淑英(农村司司长)
副组长: 徐荣华(设管司副司长)
张 毅(住户办副巡视员)
黄秉信(农村司副司长)
成 员: 李 爽(设管司制度管理处副处长)
吴 伟(住户办居民收支调查处处长)
黄加才(农村司区域与行业处处长)
柏先红(农村司区域与行业处调研员)
数据处理组:负责农业普查的计算机配置,软件开发,数据录入,数据传输,数据程序审核,数据汇总工作。
组 长: 胡 帆(数管中心主任)
副组长: 于绪宝(数管中心副主任)
王明华(农村司副司长)
成 员: 王 琦(数管中心软件开发处处长)
余新华(农村司信息技术处处长)
调查培训组:按普查方案要求,培训现场调查人员,组织现场调查工作,检查、督促现场调查执行情况。
组 长:张淑英(农村司司长)
夏荣坡(教育培训中心主任)
副组长: 丘京南(教育培训中心副主任)
张 毅(住户办副巡视员)
黄秉信(农村司副司长)
成 员: 杨 青(教育培训中心系统培训处处长)
吴 伟(住户办居民收支调查处处长)
黄加才(农村司区域与行业处处长)
韦 革(农村司农产品价格处调研员)
遥感测量组:运用遥感等空间信息技术进行普查有关内容的遥感测量,以及事后质量核查等相关工作。
组 长:黄秉信(农村司副司长)
副组长:于绪宝(数管中心副主任)
成 员:王 琦(数管中心软件开发处处长)
余新华(农村司信息技术处处长)
施开分(农村司农业生产处副处长)
11、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设计前期调研提纲
一、有关乡镇和村行政记录
全面了解、查看乡镇和行政村有哪些“三农”方面的行政记录,包括农村人口、农业补贴、社会保障、土地承包与流转等方面的记录。
二、有关农业经营情况
(一)农村土地流转形式有哪些,流转状况如何普查?
(二)集体林权承包后林农的经营发展情况,在普查中如何反映?
(三)畜禽集中养殖区如何普查,单独设普查表还是分别从农户取得资料?单独普查与农户的关系如何处理?
三、有关现代农业
(一)如何在普查中反映现代农业的发展,有机农业、生态农业、订单农业如何普查?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哪些?标准是什么?组织与运作模式如何?
(三)工商资本进入农业情况如何反映?
(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否需要单独设表普查?
四、有关乡镇、行政村普查表
(一)反映农村社会治理体系、人居环境、社会保障、关爱服务的指标有哪些?
(二)如何处理乡镇表、村表与户表之间的关系?可否尽量缩短户表,扩展村表和乡镇表?
(三)自然村或新型居民定居点如何界定,是否需要普查?
五、有关普查使用智能终端(PDA)
(一)以往调查和普查中使用智能终端(PDA)有哪些经验可以借鉴?哪些方面需要改进?
(二)农业普查如何选聘到经培训能使用PDA的普查员?目前村会计、村民小组长的年龄及文化程度如何?大学生村官有多大比例?
六、有关联网直报
村部通宽带的比例大约有多少?本省(区市)村级不通网络的约占多大比例?
七、有关遥感应用
(一)对遥感在农业普查中的应用有何建议?包括用于哪些内容的普查,比如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调查、农业设施统计等。
(二)本地从事遥感的技术力量如何?有多少专业公司,能力如何?
八、有关本地区农业普查需求
(一)本地区最希望通过普查解决什么问题?如一些常规统计无法提供的数据,为常规统计提供基础信息等。
(二)本地(含县一级)特色农业和农村特色产业有哪些?
九、有关普查经费
如何更有效地申请和使用普查经费的建议。
十、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
12、国家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时间安排(初稿)(2014.9—2018.9)
工 作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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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 止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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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准备法律文件
1.起草修改给国务院的报告
2.代拟《国务院开展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的通知》
3,协调确定国务院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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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9—12
2014.9—12
201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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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筹措普查经费
4.落实中央负担的普查经费
5.落实地方负担的普查经费
6.落实设备购置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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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6—2015.8
2015.1—12
20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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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拟定工作规划
7.拟定农业普查总体规划
8.拟定农业普查分阶段、分项目工作规划
9.拟定数据处理工作规划
10.地县拟定农业普查总体规划和分阶段工作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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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12
2014.10—12
2015.1—3
20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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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立普查机构
11.制定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工作规则
12.建立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13.建立省级农业普查机构
14.建立地、市、县农业普查机构
15.建立乡、村农业普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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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12
2015.1—2
2015.2—5
2016.1—6
201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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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召开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会议
16.召开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
17.召开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
18.召开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电视电话会议
19.召开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
20.召开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第四次全体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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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12
2016.6—8
2016.11—12
2017.10—12
20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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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召开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会议
21.办公室工作例会原则上每个月召开一次
22.专题会议、研讨会等,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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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18.12
2015.1—20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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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设计普查方案和实施细则
23.召开部门会议,征求用户意见
24.召开地区会议,征求普查意见
25.召定农业普查基本内容,
26.制定农业普查方案(第一稿)
27.修改农业普查方案(第二稿)
28.修改农业普查方案(第三稿)
29.修改各项实施细则
30.编写普查员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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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12
2014.10—12
2014.10—12
2015.2—2015.5
2015.8—10
2016.1—4
2016.1—4
20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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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制定数据处理方案和前期准备工作
31.制定数据处理方案
32.设备采购
33.其它各项普查数据处理前期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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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6—8
2015.8—20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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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农业普查试点
34.农业普查方案初稿完成后进行专题实验
35.普查方案第二稿完成后组织部分省试点
36.试点后进行总结研讨
37.普查方案第三稿完成后组织全国综合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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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3
2015.6—8
2015.9—10
201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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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全面部署和推进普查工作
38.国务院部署和协调全国普查工作
39.国务院督察各地区落实普查机构和经费
40.地方各级政府部署协调和督察普查工作
41.乡人民政府部署和协调普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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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2017.6
2015.8—2016.10
2016.1—2017.6
2016.6—20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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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布置方案和业务培训
42.培训手册和影像资料的准备
43.国家培训省级业务干部
44.省级培训地、县级业务骨干
45.乡镇培训指导员和普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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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4—5
2016.6—8
2016.8—10
2016.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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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宣传动员
46.宣传品的准备
47.开展各层次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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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2016.6
2016.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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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现场工作
48.普查区(小区)划分和电子地图绘制
49.乡级数据处理环境的准备及设备配置
50.数据现场采集、整理和核实
51.数据的录入和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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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2
2016.10—12
2017.1—2
20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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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事后质量抽查
52.制定事后质量抽查方案
53.实施事后质量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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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3
20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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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资料的评估、分析与公布
54.数据汇总
55.资料的评估
56.资料的分析
57.资料的印刷和发布
58.资料的深度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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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4—8
2017.7—12
2017.7—12
2017.10—2018.4
2017.7—20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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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数据库的建立
59.数据库建立的准备
60.数据库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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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6—12
2017.1—20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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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普查工作总结
61.普查总结
62.普查表彰
63.普查文件汇编和归档
64.普查成果国内国际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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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018.3
2017.3—6
2017.11—2018.6
201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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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国家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2015年工作安排(初稿)
工 作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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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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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定文件和建立机构
1.建立国家和省级普查筹备机构
2.修改和上报给国务院的请示和代拟的《国务院开展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的通知》
3.制定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工作规则
4.建立全国农业普查机构
5.建立省级农业普查机构
6.建立地、市、县、乡镇农业普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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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5—6
3—4
6—8
7—10
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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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筹措普查经费
7.落实中央负担的普查经费
8.落实地方负担的普查经费
9.落实设备购置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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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1—12
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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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拟定工作规划
10.修改农业普查总体规划
11.拟定农业普查分阶段、分项目工作规划
12.省以下各级制定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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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2—4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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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制定普查方案
13.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14.调研征求各地意见
15.征求局内有关单位意见
16.确定普查基本内容
17.制定修改普查方案
18.编写普查员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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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2—3
1—2
1—3
4—5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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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修改制定普查实施方案
19.制定普查实施总体方案
20.制定遥感测量实施方案
21.制定PDA使用细则
22.制定修改各项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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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5—6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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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普查试点
23.农业普查方案初稿完成后专题测试和专项试点
24.遥感应用试点
25.PDA应用试点
26.普查方案第二稿完成后组织部分省试点
27.试点后进行总结研讨
28.普查方案第三稿完成后组织全国综合试点,总结后对方案全面修改后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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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制定数据处理方案和前期准备工作
29.拟定数据处理工作规划
30.制定数据处理方案
31.设备采购
32.其它各项普查数据处理前期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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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
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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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召开各项会议
33.召开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
34.召开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会议
35.专题会议、研讨会、培训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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