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统计办发〔2015〕21号
各市(州)统计局:
根据国家普查项目周期安排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我国将于2016年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2015年2月3日,国家统计局发出《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筹备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标志着国家统计局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正式启动,前期准备工作全面展开。
经省统计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正式组建我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筹备办公室,启动和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前期准备工作。现将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筹备办公室及各工作组组成人员名单发给你们,请各市州根据普查工作流程和国家统一部署,全面启动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规划编制好工作事项、经费预算、宣传动员、普查物资方案,切实落实普查机构、人员、经费、责任、措施,组织开展业务技术调研、清查摸底和试点等前期工作。
四川省统计局办公室
201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