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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巴中市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公报

发布日期:2018-09-21 15:21 文章来源:巴中市统计局   浏览击量:

巴中市统计局 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巴中市环境保护局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2018921

根据《中共巴中市委办公室巴中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巴委办〔2017119号)和《巴中市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巴中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要求,现将2016年各县(区)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公布如下:

1 2016年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排序

地区

绿色发 展指数

公众满 意程度

资源利 用指数

环境治 理指数

环境质 量指数

生态保 护指数

增长质 量指数

绿色生 活指数

平昌县

1

4

1

1

4

3

1

2

南江县

2

3

2

2

1

5

3

5

巴州区

3

1

4

4

5

1

2

3

通江县

4

2

5

5

2

4

5

4

恩阳区

5

5

3

3

3

2

4

1

注:本表中各县区按照绿色发展指数值从大到小排序,若存在并列情况则下一地区排序向后递延

2 2016年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

地区

绿色发 展指数

公众满 意程度(%

资源利 用指数

环境治 理指数

环境质 量指数

生态保 护指数

增长质 量指数

绿色生 活指数

巴州区

83.33

81.22

81.91

94.77

68.97

91.61

82.05

90.4

恩阳区

77.93

63.97

83.73

95.88

70.76

91.08

71.85

93.5

通江县

79.11

78.50

78.98

92.00

80.50

64.64

68.74

89.5

南江县

83.70

77.48

90.87

97.16

91.09

63.20

74.66

93.2

平昌县

84.04

75.39

96.65

98.44

70.09

72.93

88.10

88.7

附注:一、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按照《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实施,绿色发展指数采用综合指数法进行测算。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包括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增长质量、绿色生活、公众满意程度等7个方面,共49项评价指标,其中,前6个方面的48项评价指标纳入绿色发展指数的计算;公众满意程度调查结果进行单独评价与分析。

二、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占GDP比重和绿色产品市场占有率(高效节能产品市场占有率)等3个指标,2016年暂无数据,为了体现公平性,其权数不变,指标的个体指数值赋为最低值60,参与指数计算。

对有些地区没有的地域性指标,相关指标不参与绿色发展指数计算,其权数分摊至其他指标,体现差异化。此外,部分地区由于确实不涉及相关工作而导致数据缺失的指标,按照国家和省的处理办法,参照地域性指标进行处理。

三、计算绿色发展指数所有数据均来自相关部门提供的2016年年度数据进行测算。

四、公众满意程度为主观调查指标,通过四川省统计局调查中心组织的抽样调查来反映公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程度,各县区公众满意程度由省局能源环境处反馈。

五、本公报由巴中市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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