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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①

发布日期:2016-07-07 11:16 文章来源:巴中市统计局   浏览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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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四川省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我市以201511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巴中市1%人口抽样调查。这次调查国家采取分层、二阶段、概率比例、整群抽样方法,巴中最终抽中样本量为39001人,占全市2014年常住人口的1.17%。本次调查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各县区人民政府的精心组织和调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广大调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各项调查任务。现将根据这次调查推算的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为332.86万人。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010111日零时的328.64万人相比,五年共增加4.22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0.25%。全年出生人口3.32万人,人口出生率8.8‰;死亡人口2.15万人,人口死亡率5.69‰;人口自然增长率3.11‰。

二、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99.96万户,家庭户人口为312.87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3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29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69.24万人,占50.8%;女性人口为163.62万人,占49.2%。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3.52下降为103.43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56.25万人,占16.9%15-59岁人口为209.2万人,占62.85%60岁及以上人口为67.41万人,占20.25%,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4.7万人,占13.43%。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比重下降4.36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比重上升0.58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3.7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2.96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332.63万人,占99.81%;各少数民族人口为0.63万人,占0.19%。少数民族人口主要为藏族、回族、彝族、苗族、蒙古族等。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教育程度人口为21.23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中职)教育程度人口为55.21万人;具有初中教育程度人口为111.26万人;具有小学教育程度人口为98.2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平均受教育年限为8.25年,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平均受教育年限增长0.4年。每10万人中具有大专以上教育程度人口由3232人上升为6381人,比2010年上升3149人。

七、城乡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124.89万人,占37.52%;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07.97万人,占62.48%。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8.6万人,乡村人口减少24.38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8.22个百分点。

注 释:

  ①本公报中数据均为根据调查结果的推算数。

  ②调查对象是指调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抽中调查小区内的全部人口(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

  ③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④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我国境内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2008年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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