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统计局内设、直属机构
一、巴中市统计局内设8个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机关政务和后勤管理;负责行政效能建设、政务督办和绩效管理工作、承担文秘、会务、政务信息、办公自动化、档案管理以及保密、信访、维稳、应急处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以及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全市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统计交流与合作;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和全市统计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监督管理县(区)统计部门由上级拨付的专项经费;监督管理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组织实施全市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称评定工作。
(二)法规科(统计执法监督局)
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起草全市统计工作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统计重大业务的政策措施,对本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组织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依法履行统计监督管理职能。
(三)综合统计科(国民经济核算科)
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拟订全市统计方法制度改革规划;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运行的监测预警,建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县(区)域经济、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负责整理、提供和发布综合性统计信息,提供咨询建议;负责维护综合统计数据库;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建立健全市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督和评估制度,负责审核县(区)、市直部门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和涉外统计调查机构和项目;承办全市经济形势新闻发布会;组织实施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检查指导统计基础工作。
(四)服务业统计科
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组织有关部门评估全市旅游产业、对外经济等统计数据;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实施交通运输、仓储邮政、公共共管理、信息传输、金融、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和娱乐等服务业的统计规划、调查和分析;负责全市统计调查业务的设计和监督管理。
(五)投资统计科
组织实施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对政府性资金投资项目、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等进行统计监测;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六)农村经济统计科
组织实施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农民收支的统计调查、对农村贫困状况、退耕还林状况等进行统计监测;承担农业普查具体业务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七)工业能源统计科
组织实施工业、能源、环境基本状况统计调查;对产业园区、大企业(大集团)、优势产业、节能减排、单位GDP能耗、资源循环利用等进行统计监测;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节能降耗和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考核;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八)人口社会科技统计科
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工资、劳动力和城镇居民收支、社会发展基本状况、科技进步创新的统计调查;承担人口普查具体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执行情况、劳动力就业状况进行统计监测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社会发展和社会管理统计监测评价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数据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直属机构(3个):巴中市统计大数据中心 巴中市普查中心 巴中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
二、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巴中市统计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1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统计师1名(按副县级配备);科级领导职数9名。
机关工勤编制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