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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统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01-20 16:08 来源: 市统计局 作者:市统计局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条例》和《巴中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精神,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结合单位实际,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把《条例》贯彻落实到工作实践中去。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巩仕和任组长的巴中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落实具体责任人负责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信息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并制定了年度计划、目标和措施,做到与统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落实专人及时充实、更新、丰富公开内容,保证群众及时了解信息。
(二)加强网站建设。发充分巴中市统计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微博公众号信息公开平台作用,设立相关专题,主动公开相关各类统计数据及相关公示公告。2019年网站设置专栏专题19个,主动公开发布信息376条,解读回应4条。微博发布信息15条,微信发布信息29条。
(三)加强宣传培训。通过局办公会、职工会,组织职工认真学习《条例》,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了解,提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在全市统计系统举办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班5次,共210余人次参加培训。并积极派员参加市里组织的各类专题培训4次,有效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四)加强制度建设。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我局制定完善了各项相关工作制度,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流程,规范性文件和动态类信息要求在信息生成后3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事关民生的重要政务信息在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上网公开。规范公开格式,由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按照统一规定的格式发布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格式规范统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在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成效明显,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宣传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社会公众对获取信息的途径了解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式还有待创新,公开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2020年,我局从以下两个方面改进: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日常性工作抓好、抓实,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流程和制度,并加强对各科室(中心)政务信息的考核,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二是要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完善和充实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加强对政务新媒体在政务信息公开中的应用,全面提升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层次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度,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条例》和《巴中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精神,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结合单位实际,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把《条例》贯彻落实到工作实践中去。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巩仕和任组长的巴中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落实具体责任人负责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信息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并制定了年度计划、目标和措施,做到与统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落实专人及时充实、更新、丰富公开内容,保证群众及时了解信息。
(二)加强网站建设。发充分巴中市统计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微博公众号信息公开平台作用,设立相关专题,主动公开相关各类统计数据及相关公示公告。2019年网站设置专栏专题19个,主动公开发布信息376条,解读回应4条。微博发布信息15条,微信发布信息29条。
(三)加强宣传培训。通过局办公会、职工会,组织职工认真学习《条例》,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了解,提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在全市统计系统举办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班5次,共210余人次参加培训。并积极派员参加市里组织的各类专题培训4次,有效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四)加强制度建设。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我局制定完善了各项相关工作制度,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流程,规范性文件和动态类信息要求在信息生成后3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事关民生的重要政务信息在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上网公开。规范公开格式,由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按照统一规定的格式发布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格式规范统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反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在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成效明显,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宣传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社会公众对获取信息的途径了解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式还有待创新,公开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2020年,我局从以下两个方面改进: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日常性工作抓好、抓实,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流程和制度,并加强对各科室(中心)政务信息的考核,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二是要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完善和充实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加强对政务新媒体在政务信息公开中的应用,全面提升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层次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度,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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