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面向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实际工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计算机文字处理技能;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具有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事业人员身份;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限统计或经济、会计、文秘或汉语语言文学、计算机专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二、报名
凡愿意调入市统计局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人员,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经征得单位同意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工作期间的荣誉证书原件到市统计局办公室报名(市政中心15楼11号,联系人:孙正泽,联系电话:5268162 13350925668)。
三、办理调动手续
经领导面试,局党组考察合格,按市人社部门要求办理调动手续。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