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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2022年统计工作要点

2022-03-09 08:56

2022年全市统计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坚定贯彻市委、市政府和省统计局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推动高质量发展,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目标,以提高数据质量为核心,以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动力,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大力夯实基层基础,切实增强统计服务能力,着力提升统计服务质量,为巴中加快建设“三市两地一枢纽”提供更加坚实的统计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着力党的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坚定不移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向党委政府汇报统计工作、统计改革和统计监督等重大问题,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部门对统计工作的支持。加强对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统计工作跟踪问效,确保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在统计系统终端见效。

(二)坚定不移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充分发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制定《2022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等纳入重要学习内容,集中学习研讨不少于6次。持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强化党内法规的学习运用,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分析研判,加强统计网络安全和舆情监管、引导,强化统计宣传媒体阵地建设,始终确保统计工作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三)坚定不移从严管党治党。印发2022年度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制定局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切实履行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领导班子和机关支部建设,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和警示教育,强化党员的教育管理,健全完善监督体系,严明纪律规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各科室和专业人员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开展常态化专项督查。持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机关病”专项整治,为基层减负,切实加强统计行风建设。

二、着力参谋辅政,精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四)扎实做好统计监测分析。统筹做好经济运行动态监测与预判分析,抓好月度、季度、年度经济数据监测,强化经济运行调度,及时研判分析,切实做好决策咨询服务,确保客观、真实、准确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五)强化统计专题分析调研。聚焦全市“1+3”主导产业、县(区)“1+1”产业布局、“两区”创建、推动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等重点战略部署,大力开展专题研究,提供更具参考价值的统计产品,充分体现统计部门“数库”“智库”的作用。各县(区)统计局、市局各专业科室年内至少完成4篇有深度的统计分析研究报告。

(六)深度开发统计信息资源。提升《巴中统计月报》《巴中统计年鉴》等统计产品质量,增加特色统计产品数量,更好服务社会公众、调查对象。运用统计官网、微信、微博做好统计宣传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办好“统计开放日”活动,加强经济数据解读,有效引导社会公众合理预期。

(七)持续防范化解经济运行风险。按照市委“稳、防、提、创”四字策略,加大对县(区)和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严把入库关,积极稳妥地防范化解经济运行风险。

三、着力改革创新,有效释放统计内生动力

(八)深化统计方法制度改革。持续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县(区)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开展生态价值核算研究,完善知识产权产品投资统计,完善地区能耗核算方法制度,统筹推进地方资产负债表、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深化数字经济等领域统计改革,积极开展“三新”经济、县域经济、文化产业、研发投入和电子台账等重点领域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创新工作。

(九)深化统计指标体系改革。进一步健全全市“1+3”主导产业、县(区)“1+1”产业发展以及助推“两区”建设监测指标体系,推动全市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两区”又好又快发展。积极探索建立碳排放和绿色低碳优势产业统计监测体系,推动“双控”向“双碳”统计监测改革。持续优化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统计监测体系,健全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探索建立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等统计监测体系。

(十)深化统计评价改革。加强对供需两端、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指标数据的动态评价,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与考核,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监测评价,不断改进国有经济、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统计监测评价。

四、着力普查调查,助推统计业务提档升级

(十一)做好国情国力调查工作。筹备巴中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从突出政府行为、明确部门职责、强化部门管理、改进组织方式方面做好工作规划编制、经费预算等前期筹备工作。有序推进巴中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开发应用、年鉴编印等后续工作,为全市“十四五”规划、2035年远景目标推进和科学制定全市人口导入政策提供参考。

(十二)抓好常规统计调查工作。扎实做好常规统计、专项调查和统计监测工作。做好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相关指标调查和国、省统计部门安排的社情民意调查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1-2个社情民意专项调查。

五、着力依法治统,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

(十三)开展统计普法教育。组织实施统计“八五”普法规划,继续推动统计法规“进党校”活动,全年开展“进党校”活动至少1次。以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为重点,举办专题法治培训、业务培训学法、统计法规知识竞赛,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统计普法教育。

(十四)加大统计执法力度。综合运用专项检查、实地核查等多种方式,按季度分别对相关专业统计数据质量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及时完成省局交办的执法检查任务,按要求通报国家局、省局曝光的统计违法典型案件。加强统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做好统计诚信示范企业认定推荐工作,依法公示、惩处统计失信企业,坚决维护统计法治权威。

(十五)强化统计法治监督。及时研究出台贯彻落实《监督意见》工作方案,研究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审计、巡视、政府经济管理部门等监督贯通协同具体举措,加强统计监督结果运用,推动《监督意见》各项任务落地落实。配合市委巡察工作,协同做好对“一把手”的统计监督。进一步强化对宏观政策实施、微观统计主体、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的统计监督,认真落实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实施“一票否决”等相关制度,着力提升统计监督的有效性。

六、着力基层基础,强化数据质量根本保障

(十六)建强统计干部队伍。全面推进市、县(区)统计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大力开展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每名局领导班子成员全年上讲台讲课不少于1次,举办“统计大讲堂”4期,宣讲新时代统计新要求,不同统计领域发展新动向。深入推进统计部门“政治、诚信、参谋、监督、廉政”机关建设,进一步转作风、强素质、提效能。加大对干部专业化本领培养和选拔使用,持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激发干部的动力活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统计队伍;充实乡镇(街道)和企业统计人员力量,积极破解乡镇(街道)、企业统计人员不够稳定、专人不专岗等难题。

(十七)强化统计规范化建设。持续实施“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出台《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为全市统计工作提供体制机制保障,督促基层单位落实统计基础工作,健全统计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市委“投资促进提升年”决策部署,继续推广投资领域“一项目一档案”管理办法。抓好“转企升规”、名录库动态维护更新和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和指导,推动统计基础工作质量上台阶。

(十八)推动形成部门统计合力。严格落实“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管统计就要管数据质量”的要求,推动部门健全统计数据质量管理体系,压实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推动部门建立健全统计调查全流程工作规范和统计数据与行政记录资源共享,深化与部门会商、研判经济形势机制。开展部门统计业务培训,依法管理部门统计调查制度,加快构建形成统计工作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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