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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3-02 11:05 文章来源:巴中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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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近日,我市印发《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据了解,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普查对象是在我市范围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内容主要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优化方式,突出重点,创新手段,认真做好经济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要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
据悉,我国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分别是在逢3、8的年份实施,因此在2023年我国将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此次经济普查时间安排为:2023年为普查准备阶段,组建普查机构,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做好数据处理能力建设和物资保障等工作;2024年为普查登记及数据处理阶段,开展普查数据登记、数据审核验收、数据质量抽查、数据评估发布和总结表彰等工作;2026年为普查资料开发阶段,开展普查年度国民经济核算、分析研究、资料编辑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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